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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受理**领豪**县年加工配送50万吨炼钢炉料及20万吨铜铝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8日-2025年7月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92-****671****环境局)
通讯地址:****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3304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拟受理日期 |
| 1 | **领豪**县年加工配送50万吨炼钢炉料及20万吨铜铝回收利用项目 | **市**县高****园区兴园路以西,高丰路以北(E115°43′26.362″,N29°23′47.168″) | **** | 2025年7月18日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