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7月1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审批
云南-玉溪-易门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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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文 号
来 源 ****政府网 公开日期 2025-07-18
****环境局关于2025年7月18日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632、 0877-****711****管理局受理窗口)、传真:0877-****711,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邮编:653100。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铜业酸性废水无钠硫化改造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园区大椿树片区。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公司。

建设内容:****处理站硫化工艺进行改建,包括:**1套水电解制氢系统,1套硫化氢合成系统,1套酸性废水无钠硫化系统,并配套建设循环水系统、硫磺库房、电气系统和供辅设施。本次改建后,污酸废水最大日处理量为600m3/d,处理工艺为:水电解制氢+硫化氢合成+酸性废水硫化。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施工期的主要大气污染因子为施工粉尘、焊接烟尘、机械及车辆废气。

通过定期洒水、篷布遮盖原材料、设置防尘帷幕、使用环保型焊丝或母料焊接、限速行驶等措施减缓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通过加强施工机械设备保养,减小尾气影响。

2、废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清洗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

项目施工期仅对小型的设施进行清洗,不对大型的挖机等设备进行清洗,小型设备使用清洗桶人工清洗,使用收集桶收集后用于施工场地内洒水降尘,不外排。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于厂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不外排。

3、噪声

施工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一般在80~105dB(A)。

通过采取合理布设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来控制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拆除废物、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

拆除废物主要为现有停用2个硫酸储罐和1个盐酸储罐,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公司进行处置。储罐内酸泥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生活垃圾依托于厂区现有的生活垃圾收集系统收集,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施工期固体废物都能得到合理处置。

(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废气主要为酸性废水硫化工段产生的硫化氢废气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产生的异味。

污酸硫化过程中未被利用的硫化氢,经抽负压密闭收集后进入尾气处理系统,通过风机风量为8000m3/h的风机引入一级除害塔(污酸原液喷淋)+二级除害塔(氢氧化钠溶液喷淋)处理后经1根高15m的排气筒(DA008)排放。硫化氢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即H2S 0.33kg/h。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异味为无组织排放,通过绿化吸收、自然稀释扩散。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即臭气浓度20。

2、废水

本项目本身为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工段不再纳入废水防治措施。本次改建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循环水冷却系统产生的排污水及新增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

循环水冷却系统产生的排污水进入现有中和铁盐工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现有隔油池、化粪池、****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绿化和道路清扫水质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道路洒水,不外排。

项目按要求进行分区防渗,并设置监测井定期监测。

3、噪声

噪声源主要来自各系统生产设备噪声以及各种泵、风机、冷却塔等辅助设施噪声,其源强值一般在65~80dB(A)之间。

营运期噪声的治理,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设施、减振等措施减小噪声影响。采取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硫化渣、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危废库内。****公司****填埋场进行处置填埋,不外排。废矿物油及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

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清运处置。固废合理处置。

5、生态环境

本项****园区大椿树片区内建设,周围无国家保护的珍稀野生植物、动物,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小。

三、公众参与

****工业园区,《****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开展规划环评公众参与,建设性质、规模符合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相关要求。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三十一条,本项目公众参与可以简化。即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和征求意见稿信息公开可以一并进行,公开期限减为5个工作日,可以免予张贴公告的方式公开。

(1)2025年2月17日,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在**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2)2025年2月18日、2025年2月21日,在民族时报同步进行了公示。

(3)2025年4月15日,在**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进行报批前公示。

从公示至今未收到群众任何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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