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
报来《关于上报****LNG加气项目的请示》(铅发改交能字〔2025〕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发展中心评审,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顺应车用天然气行业发展趋势,为途径有加气需求的车辆提供服务,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73号)、《**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同意建设****LNG加气项目,项目代码为****。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原站4台50m3油罐调整为4台30m3油罐,油罐总容积为90m3,其中:30m30#柴油罐2台(柴油折半计算),30m392#汽油罐1台,30m392#/95#汽油隔仓罐1台,储罐均为埋地双层SF油罐。**LNG箱式橇装设备一套(含60m3LNG卧式储罐、1台潜液泵、1台卸车增压器、1台EAG 加热器规格),LNG双枪加气机一台,项目建成后站级不变。
四、项目建设工期约6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323.13万,其中项目资本金为323.13万 ,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100%。
六、建设项目环保和**利用等方面的要求:请按照建设**节约、环境**型项目的要求,通过加**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把环境和生态保护、集约和节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并按照节能、消防要求及行业规范做好相关工作。
七、招投内容:****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委员会第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的要求及招标事项核准意见执行。
八、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该项目已附前置条件****城管局出具的《关于****内新增LNG汽车加气站规划许可的证明》****政府登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