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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市市本级企业失业保险
稳岗返还的公示(第二批)
根据《******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政策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字〔2025〕52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拟符合条件稳岗返还企业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内,如发现与公示内容不符现象,请予以举报。
公示期: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5日
监督电话:063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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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