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电子汽车衡购置项目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2025年电子汽车衡购置项目(编号:****)已具备采购条件,经****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 ****2025年电子汽车衡购置项目 | 电子汽车衡 | 7 | 台 |
项目交货期为: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达到使用状态。
交货地点位于:**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满足采购单位的要求,按GB/T7723-2017固定式电子衡器进行验收,由****计量所按规程申请检测,检测合格后将合格证提供给采购人,如产生检测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工期结束后于5日内完成验收。
供货要求:根据需要响应供应商须为采购人提供电子汽车衡所有设备、技术资料、运输、装卸安装(含基础土建)、调试、检验、服务及技术指导等。
标的物包含:电子汽车衡包括U型钢称体部分、数字称重仪表、数字传感器、不锈钢接线盒、大屏幕显示器、基础建设等所有能保障电子汽车衡正常使用的物品等。
其他:本项目最高限价:每台汽车衡为13.50万元,总费用94.50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应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响应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承诺书,承诺其为具有履约保障能力的合格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按采购人要求在指定地点提供设备安装及基建服务。
4.响应供应商必须是正****制造厂商或具有****制造厂商有效授权的代理商或销售商,如是制造厂商需提供有效生产许可证,如是代理商或销售商,****制造厂商对响应人的代理授权书(或代理协议/采购协议)、制造厂商的有效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
5.响应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均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响应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6.在近三年内响应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出具的查询记录证明)。查询时间不得早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响应供应商近三年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网站查询为准。
7.响应供****集团、农发公司及采购人商业活动黑名单、暂不**名单。
8.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核查路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网页截图)。
9.近三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响应供应商出具一个承诺函证明)。
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11.供****集团、农发公司及采购人商业活动黑名单、暂不**名单。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须提供一个非联合体声明)。
1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最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银行缴费凭据或税务主管单位出具的完税证明)。(个人所得税不作为完税证明依据。如供应商根据国家规定无需纳税,应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声明函并应提供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供应商应保证提供说明内容的真实性,否则将被认为是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14.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领购比质比价文件,未领购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1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5-07-18 17:00:00起至2025-07-24 17:00:00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 凡是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进行采购文件购买(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登录系统在报名审核通过后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供应商请先进行系统注册后按照上述进行购买文件)。
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根据操作手册进行购买、下载采购文件及响应。
4.3 交纳采购文件工本费
****2025年电子汽车衡购置项目文件费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4 联系人
供应商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次采购业务的联系人,在采购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5 客服电话
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失败或遇到其他问题请拔打客服电话400-****-8880联系咨询。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07-25 13:30:00(**时间)。
5.2 递交说明
本项目支持电子响应文件加密递交(签章、加密);同时供应商需准备纸质响应文件盖章密封提交;电子响应文件通过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采购平台递交。
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响应;否则将无法正常响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标书代写
5.3递交注意事项
5.3.1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2 供应商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投标工具端进行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按照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要求。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上传未成功,采购人拒收响应文件(平台自动关闭上传端口)。采购人温馨提醒,为避免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能发生网络拥堵,建议供应商适当提前上传时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发布。
7.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其他补充
8.1比质比价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文件费个人转账的请备注项目简称和响应单位名称。
供应商请邮件至hech@ck.****.com索取文件费缴纳流程及方式,邮件内容“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注意:无论比质比价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比质比价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进入“采购平台”子系统,选择当前采购项目进行比质比价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递。
8.2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投标工具,在参与项目后可直接进行比质比价文件的下载及投递。
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技术服务热线(400-****-8880)。
8.3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递,否则将无法投递,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下载专区”。
8.4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8.5当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响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异常时,若为系统原因时,可开启当前供应商纸质报价文件;非系统原因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8.6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8.7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响应文件提交状态。
8.8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收件联系人:**省****岗区哈西****门市G5-10,兰雪,155****0124。
8.9异议受理渠道
****
联系电话:155****0124
电子邮箱:hech@ck.****.com
9.联系方式
采购人: ****
地 址: **省**市**区群力第五大道2688号
联系人: 李经理
电 话: 176****6082
采购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区京城机电大厦1822室
联系人: 何川昊 兰雪
电话: 155****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