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注册/登录」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印刷服务采购项目质疑公示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项目名称:****印刷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编号:****001品目名称:****印刷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代理:****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省**市**区**园街道金朱东路399号“中渝﹒第一城”E2地块5号楼29层9-11号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评标 标书代写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评标过程中,****公司不通过符合性审查 标书代写
事实依据:我公司知晓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后,进行自查,未发现存在无效标条款中内容。
法律依据: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标书代写
请求:****公司具体不符合无效标条款中的哪一条款的内容为谢!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公司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通过,本项目将重新组织采购。 标书代写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 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及《****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本项目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相关附件
附件(2)
附件_524170385_332322209.pdf下载预览
附件_524170385_332322210.pdf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