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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00MA2URTK01X | 建设单位法人:喻四海 |
| 何道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开发区 |
| ****开发区东部园区加速器厂房 |
| 高分子功能性材料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00-其他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190-C4190-其他未列明制造业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东部园区**路以南、临津大道以东的产业循环园 |
| 经度:117.93703 纬度: 31.04968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4-02 |
| 安环〔2022〕1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700MA2URTK01X001U |
| 2023-11-0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000 |
| 18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00MA2URTK01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700MA2URTK01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700MA8PMNJM8J | 竣工时间:2024-09-01 |
| 2024-09-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9-30 |
| 2025-05-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0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gongshi/84.html |
|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该项目****开发区东部园区**路标准化厂房内,占地面积9880平方米,建设8条高分子功能性材料生产线,形成年产1.2亿平方米高分子功能性材料的生产能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3条PET基材有机硅保护膜生产线(1#、2#、3#),1条氟素离型膜生产线(4#),2条PI基材耐高温硅胶带生产线(5#、6#),2条PET/PP基材丙烯酸酯胶功能膜生产线(7#、8#),配套建设原料库、供电、供水、供气等公辅工程,废水处理、废气处理等环保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该项目****开发区东部园区**路标准化厂房内,占地面积9880平方米,建设6条高分子功能性材料生产线,形成年产9500平方米高分子功能性材料的生产能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3条PET基材有机硅保护膜生产线(1#、2#、3#),1条氟素离型膜生产线(4#),2条PI基材耐高温硅胶带生产线(5#、6#),配套建设原料库、供电、供水、供气等公辅工程,废水处理、废气处理等环保工程。 |
| 阶段性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按照环评报告书严格执行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化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产生废气的生产工序应采取自动化、密闭化和连续化设施。1#、2#生产线的涂布、烘干等工序产生的废气负压收集,送入1#T0炉焚烧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配胶房产生的废气负压收集后,并入1#TO炉焚烧处理。3#、4#、5#生产线的涂布:烘干等工序产生的废气负压收集,送入2#T0炉焚烧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6#、7#、8#生产线的涂布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负压收集,送入3#T0炉焚烧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甲类仓库和危废库产生的废气负压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乙酸酯类、正庚烷、甲基异丁基酮、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等废气污染物排放参照执行**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排放限值及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需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在配胶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管道输送至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其中A2车间的废气处理后经过15m高DA001排口进行排放;A3车间的废气处理后经过15m高DA002排口进行排放。 在涂布、烘干工艺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TO运行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输送至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其中A2车间的废气由1#T0热力燃烧装置进行处理,A3车间的废气由2#T0热力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均由15m高DA003排气筒进行排放。 甲类库和危废库产生的废气经过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DA004排气筒进行排放。 |
| 废气收集处理效率提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的要求完善给排水系统,并做好现有管网的衔接。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外排水、冷水机外排水一并通过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处理厂接管要求 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加强固体废弃物环境管理妥善收集处理各类固体废弃物。废胶水、废包装桶、清洗废液废滤芯、废活性炭、废导热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内危废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规定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流失、防渗漏等工作。废基材、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设置高噪声设备。对风机、空压机、泵等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吸声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强化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甲类仓库、配胶间、生产车间、危废库、应急事故池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处理,成品库、一般固废库等区域采取一般防渗处理,定期对防渗层进行维护。按要求布设地下水监测点位,定期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发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阻断污染源,防止污染扩延并清理污染。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设置足够容量的围堰和事故池,落实非正常工况和停工检修期间的污染防治措施,一旦出现事故,或发现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应立即采取包括停止生产在内的必要措施,及时清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污染事故。加强运营期各环节环境风险控制,制定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在运行中全面落实。 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完善企业环保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加强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强化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管理,按照《报告书》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设施,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并向社会公开污染物排放情况: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现阶段实际建设了前6条高分子材料生产线,其建设内容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三同时”制度;申领了排污许可证(编号:****0700MA2URTK01X001U);建设规范化排污口及检测平台;落实了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制定了环境管理制度,建立了环境管理机构,落实了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要求,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生态环境局备案等。 本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已按环评报告及其批复已严格落实。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分析,项目各项环保措施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合理处置,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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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1506 | 0.057 | 0 | 0 | 0.151 | 0.151 | / |
| 0 | 7.236 | 2.65 | 0 | 0 | 7.236 | 7.236 | / |
| 0 | 0.2315 | 0.404 | 0 | 0 | 0.232 | 0.232 | / |
| 0 | 0.2129 | 9.52 | 0 | 0 | 0.213 | 0.213 | / |
| 1 | DA001A2厂房配胶房有组织废气排放口 | **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两级活性炭处理,高度15m | DA001中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和乙酸乙酯的平均排放浓度均满足**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相关要求。 | |
| 2 | DA002 A3厂房配胶房有组织废气排放口 | **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两级活性炭处理,高度15m | DA002中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和乙酸乙酯的平均排放浓度均满足**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相关要求。 | |
| 3 | DA003 TO热力燃烧有组织废气排放口 | **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锅炉废气,燃料为天然气 | DA003中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的平均排放浓度均满足**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相关要求。 | |
| 4 | DA004 甲类库、危废库排气有组织排放口 | **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两级活性炭吸附,高度15m | DA004中非甲烷总烃的平均排放浓度均满足**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相关要求。 |
| 1 | 设置足够容量的应急池 | 事故应急池面积S=298m2, 容积500m3, 埋深-3.8m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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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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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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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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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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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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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