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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 | 913********800724G | **市**区白**东街9号科技创新综合体B区B1栋13层 | 85.95(均分制) | ****2448元 |
| 服务类 |
| 名称:**市**南站地区协管安保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南站(道路分队、平台分队、档口分队、特勤分队、后勤分队)协管安保服务项目,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一年,2025年8月1日—2026年7月31日。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本次招标,中标人按《**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苏招办[2022]002号文的70%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金额:8.79837万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各投标人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于七个工作日****公司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路8号
联系人:张科长
联系电话:025-****92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区清**路18****广场D栋10楼1001室
联系人:阮真真 唐大维
联系电话:****6480 ****92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真真 唐大维
电话:****6480 ****9285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