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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综〔2010〕80号)、《****物价局、****财政厅、****委员会关于**省建设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的通知》(川价字非〔1992〕107号)、《****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贯彻〈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川价费〔2001〕157号)要求、《****政府关于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德府函〔2004〕76号)及《****政府关于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德市财税〔2021〕15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草拟了《**市**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与建议,以便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以电子邮件或信件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逾期视为无意见。
征集时间: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政策,坚持“分类管理、精准施策、统筹发展”,加速完成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现决定征集时间共计7天),2025年7月18日至7月25日。
通讯地址:**市**区升平东路4号
邮政编码:618500
电子邮件:****@qq.com
联系电话:0838-****696
附件:**市**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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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