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各潜在供应商:
现对****2025年第一批改性沥青加工服务项目供应商疑问的答复和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如下,如本通知与原采购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一、疑问的答复 问题:本项目采购上限控制价是否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仓储费用(包括但不限千货物存储、保管、仓储场地租赁等费用) 答:不包含相关的仓储服务等费用。二、采购文件的修改
(一)原定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7月18日18:00时(**时间)”现予以延后至2025年7月22日18:00时(**时间)。标书代写
(二)原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9时30分(**时间),现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7月24日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三)采购文件P6页、P24页,第一章和第四章评审办法中的“按加工费由低到高进行排序”修改为:“按综合单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
(四)采购文件P43页,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声明书》中的“3.我方不存在因法律纠纷案件被执行或者由于诉讼、仲裁、欠缴税款,被法院、银行或税务部门查封、冻结,足以对合同履约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供应商与采购人在2024年7月1日以后的商业行为中不存在欺诈、严重违约、恶意索赔等不诚信行为。”修改为:“3.我方不存在因法律纠纷案件被执行或者由于诉讼、仲裁、欠缴税款,被法院、银行或税务部门查封、冻结,足以对合同履约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供应商与采购人在2025年1月1日以后的商业行为中不存在欺诈、严重违约、恶意索赔等不诚信行为。”。
(五)采购文件P52页,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响应报价明细表》修改如下:
响应报价明细表
| 序号 |
项目内容 |
暂估总数量(吨) |
A:加工费 (元/吨) |
B:基质沥青仓储服务费(元/吨) |
C:综合单价(元/吨)(C=A+B) |
加工库地点 |
备注 |
| 1 |
改性沥青 加工服务 |
5000 |
说明:
1.上述报价包括辅助供应商生产操作人员人工费及生产设备费用,以及生产改性沥青过程中产生的材料(SBS改性剂、稳定剂、增延剂等原材料)、燃油、水电及设备所需的一切能耗使用费、税费、检测费、保险费、安全措施费等生产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2.上述预计加工数量仅为暂定的数量,最终的合同需求量要按采购人所发的委托加工订单为准,如采购人发出的委托加工订单数量低于或高于暂定数量,采购人不构成违约。
3.(1)加工费:供应商需结合自身的情况进行综合报价,供应商的改性沥青加工费报价不得超过上限控制价727元/吨,否则将否决其报价。
(2)基质沥青仓储服务费:已与采购人签订有仓储**协议的,按**协议价格填报;与采购人未签订有仓储**协议的,请供应商自行综合考虑报价。
4.按照综合单价由低到高进行评审推荐。
5.本项目允许报价保留小数点后2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日 期:
三、采购文件中与以上内容相关的均做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日期: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