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新区龙****基地试点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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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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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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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
**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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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规模及内容 |
项目位于柏溪****水库周边,拟建设生产车间(含孵化池、育苗、标苗)、生产水产建设(含解毒池、消毒池、亲鱼池、蓄水池)、基础设施配套、生产配套用房及其他配套、尾水处理系统、液氧站、泵站及库房、蓄水池、以及相应的设施设备、进排水系统、电力系统等,后期以现场设计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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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11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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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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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范围 |
涉及本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货物等按国家法规法律必须进行招标或采购的内容,具体以业主单位委托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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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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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招标时间 |
2025-07-21 00:00至2025-07-23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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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选报名时间 |
2025-07-21 00:00至2025-07-23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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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申请人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5个房屋建筑类类似项目业绩。 2、本项目拟配备4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具有**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人):均具有**省工程招投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以上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从事本项目的企业应具备良好的信用,并在人员、业绩、资格应完全响应比选公告要求,严格按照**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申请人须提供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具有项目实施方案、资料收集、项目备案、档案管理等,服务方案应完整、细致、准确。 5、请各比选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以上材料传于此邮箱号:****@qq.com。招标人对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后确定比选申请人;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50%收取。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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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喻女士 |
联系电话 |
151****72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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