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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壮族自治****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9号)规定,经审核,蔡舒晴等10人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拟同意安置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现将拟安置就业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从2025年7月21日—7月25日止。在公示期间,如对拟安置就业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5年7月25日前邮寄或直送****就业促进和人才职建股(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编:537400;直送的以送**期为准)。联系电话:0775-****920,监督电话:0775-****726。公示名单详见附表。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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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