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培训中心智能导学装置等四项教学设备(项目编号:****),****小组评审,现公示结果如下:
一、 成交候选人情况
|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成交候选人 |
| 1 | ****中心智能导学装置 | **** |
| 2 | 行车综合演练装置(干线版) | ******公司 |
| 3 | 基于辅助驾驶STO行车的模拟驾驶设备(HXD3) | ******公司 |
| 4 | 简易型动车组驾驶仿真培训系统(CR400AF) | 郑****公司 |
二、其他公示内容
无。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在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1日之内,以异议函件的形式向****公司提出,逾期****公司不予受理。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异议请求及主张;
(四)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六)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按规定要求提供材料的异议,****公司不予受理。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地 址: **市**区孟庄路4号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0532-****755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区成丰大厦8楼(**市**区天成路57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531-****4316
电 子 邮 件:****@qq.cm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