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自然资公示〔2025〕29号
******局关于年产50万套汽车内饰件生产项目设计方案变更的批前公示
年产50万套汽车内饰件生产项目位于**县犀溪际武工业集中区,委托******公司设计,现已完成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变更。
为了提高审批的透明度,保障项目的合法性和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闽建规〔2008〕13号)的有关要求,现将规划建筑方案向社会公示,请该项目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局提出陈述、申辩、请求协调等书面材料,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请求协调等书面材料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并对公示方案没有异议。公示结束后,本局将综合各方意见依法审定。
一、意见反馈需以书面方式
1.个人反馈的,附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2.多人共同反馈的,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3.单位反馈的,附上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二、公示地点
1.年产50万套汽车内饰件生产项目建设现场(**县犀溪际武工业集中区)。
2.****政府网站。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限为10天,自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26日止。
四、联系方式
******局规划股:0593-****128
附件:年产50万套汽车内饰件生产项目设计方案变更
附件
年产50万套汽车内饰件生产项目方案设计变更批前公示内容
年产50万套汽车内饰件生产项目设计方案变更由******公司设计,该项目用地位于**县犀溪际武工业集中区。
一、具体变更情况:
变更内容:车间一面积发生变化,车间二面积不变,消防回车场位置发生变化增加消防水池。现将检测车间面积由625.21㎡变更为633.74m。
变更前后的经济技术指标对比;3.1变更前的经济技术指标:总建筑面积为4180.68m,计容积率面积指标为4247.21㎡';建筑占地面积为 978,00m;建筑系数为 41.02%;容积率1.15;绿地面积为371.94㎡,绿地率为10.08%:机动车停车位9个,非机动车停车位面积 75.51m。
变更后的经济技术指标:总建筑面积为4172.15m,计容积率面积指标为4231.48m;建筑占地面积为1026.59m;建筑系数为40.15%;容积率11绿地面积为60,83m,绿地率为1.64%;机动车停车位5个,非机动车停车位面积 33.59m。
二、变更前具体技术指标:
1.项目总用地面积3691.04㎡。
2.建筑占地面积978㎡,其中:车间一(已建)315.74㎡,车间二662.26㎡,堆场563.18㎡建筑系数41.02%。
3.总建筑面积4180.68㎡,其中:车间一(已建)633.74㎡,车间二3546.94㎡。
4.计容建筑面积4247.21㎡,其中:车间一(已建)700.27㎡,车间二3546.94㎡,容积率1.15。
5.建筑控制层数:车间一(已建)2层,车间二6层。
6.建筑控制高度:车间一(已建)9.8m,车间二23.9m。
7.机动车停车位9辆(包含充电桩停车位2辆),非机动车停车位42辆。
三、变更前具体技术指标:
1.项目总用地面积3691.04㎡。
2.建筑占地面积1026.59㎡,其中:车间一(一期)326.70㎡,车间二(二期)662.26㎡,消防水池37.63㎡,堆场455.54㎡,建筑系数40.15%。
3.总建筑面积4172.15㎡,其中:车间一(一期)625.21㎡,车间二(二期)3546.94㎡。
4.计容建筑面积4247.21㎡,其中:车间一(一期)684.54㎡,车间二(二期)3546.94㎡,容积率1.15。
5.建筑控制层数:车间一(一期)2层,车间二(一期)6层。
6.建筑控制高度:车间一(一期)9.8m,车间二(一期)23.9m。
7.机动车停车位5辆,非机动车停车位22辆。
四、建设单位∶****
五、设计单位∶******公司
附件:
1.变更前总平面图
2.变更后总平面图
3.变更前交通和消防布置图
4.变更后交通和消防布置图
5.变更前竖向布置图
6.变更后竖向布置图
7.竖向布置图
8.变更前车间一首层、二层、屋面平面图
9.变更前车间一立面图、剖面图
10.变更后车间一首层、二层、屋面平面图
11.变更后车间一立面图、剖面图
******局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