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
你局《关于**县**及东部**350926-01-C-2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出让方案的请示》(柘自然资〔2025〕116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出让方案,****村委****活动中心,出让用地面积为0.2003公顷,出让房屋建筑物面积为7930.71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一并向社会公开拍卖出让,出让起始价为1954万元人民币,不设底价(保留价),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批发市场、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你局应严格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附件:《**县**及东部**350926-01-C-2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出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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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县**及东部**350926-01-C-2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出让方案
一、出让地块位置、面积、用途和使用年限
出****村委****活动中心,出让用地面积为0.2003公顷,出让房屋建筑物面积为7930.71平方米(原不动产权证号:闽〔2023〕**县不动产权第****929号)。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批发市场、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二、规划条件及建设要求
容积率≤1.8;建筑密度≤45%;绿地率≥25%;建筑高度≤24米;其他条件详见《******局关于**县**及东部**350926-01-C-21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柘自然资〔2024〕11号)。
三、公开出让方式:
以拍卖方式对外公开出让,出让信息在新闻媒体、中国土******局公告栏上进行发布,发布出让信息后向社会公开拍卖出让。
四、签订出让合同和交款期限
成交后10个******局签订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100%。
五、出让价格及加价幅度
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1954****政府2025年7月2日专题会议纪要),不设底价(保留价),竞买保证金587万元(其中:定金390.8万元);加价幅度为20万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交付土地
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交付土地及房屋。
七、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厅“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法人、自然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得参加竞买的除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竞买。
地块竞买人数须达到2人以上(含2人),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2人,则拍卖会终止。
八、其他事项
(一)该地块出让后,若原产权建筑物及消防设施等具备改造为商业功能建筑条件的,允许竞得人按原建筑物产权面积进行改造,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但不得分割转让;若重建应按《******局关于**县**及东部**350926-01-C-21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柘自然资规条书〔2024〕11号)要求执行。
(二)城郊乡、前山村委必须确保该宗房地产无权属纠纷,无经济、使用权等纠纷,确保收储工作顺利推进,以及在该宗房地产拍卖出让后按期协助将不动产权登记至竞得人名下,对于原产权未到期解除的租约,前山村与竞得人应依法依规妥善处置。若出现纠纷及无法交付情形,****政府负责牵头解决,****委员会应按拍卖出让协议约定赔偿竞得人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