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开发区环保局关于2025年7月18日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示

审批
福建-漳州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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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关于2025年7月18日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18 18:3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7月1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1日—2025年7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6-****835 传真:0596-****832

通讯地址:**开****环保局(363122)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摩托车、卫浴配件生产项目 **开发区一区 **** **市****公司 ****开发区号中南高科产业园一期10#厂房,项目总建筑面积3513.03平方米,建成后年产摩托车配件200万套、卫浴配件3000万件。 一、水污染防治。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等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二、废气污染防治。运营期间项目生产废气主要为拌料、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以及注塑工序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拌料、破碎粉尘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18米高排气筒排放。三、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采取减震、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理处置,防止固废的二次污染;废润滑油空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空桶、废液压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按规范做好收集、贮存等工作,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漳****开发区

环境保护局

2025年7月18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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