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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82 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2017.****.01)、****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22)的有关规定,我单位现公开“**港西港区101#泊位增加货种项目”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于2025年3月10日竣工;项目于2025年3月20日开始调试,调试起止日期为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12月30日。我单位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一、项目建设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港西港区101#泊位增加货种项目
2、企业名称:****
3、企业地址:****开发区大季家**港西港区内
4、公示内容:**港西港区101#泊位增加货种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竣工及调试日期。
二、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朱锦波
联系电话:156****5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