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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381156N | 建设单位法人:陈健华 |
| 俞筱涵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海洋产业集聚区新马路220号2号厂房 |
| ****年产1000艘循环热风全自动、智能化滚塑船艇生产线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3-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732-C3732-非金属船舶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海洋产业集聚区新马路220号2号厂房 |
| 经度:122.2154 纬度: 30.08445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29 |
| 2023-10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381156N001X |
| 2025-03-1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100 |
| 32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381156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381156N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203MA2KNHG10B | 竣工时间:2025-02-27 |
| 2025-02-27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5-26 |
| 2025-04-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5-2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net/ |
| 循环热风全自动、智能化滚塑船艇生产线 | 实际建设情况:循环热风全自动、智能化滚塑船艇生产线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位于环境质量达标区,年产1000艘;租用****园区****园区新马大道220号小微企业园内2号厂房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位于环境质量达标区,年产1000艘;租用****园区****园区新马大道220号小微企业园内2号厂房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产品为渔业捕捞船和娱乐型船,生产工艺为磨粉、切割、焊接、滚塑成型、加热制板,主要原辅料为聚乙烯新料、色母粒、抗氧化剂、抗紫外线剂;原料通过厢式货车运输装卸,贮存在厂房仓库内 | 实际建设情况:产品为渔业捕捞船和娱乐型船,生产工艺为磨粉、切割、焊接、滚塑成型、加热制板,主要原辅料为聚乙烯新料、色母粒、抗氧化剂、抗紫外线剂;原料通过厢式货车运输装卸,贮存在厂房仓库内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工艺废气经抽风装置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再由15 m排气筒排放;燃烧废气经抽风装置收集后,再由15 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过滤,加强厂区车间通排风;本项目废水依托****园区小微分区厂房卫生设施经纳管后间接排放;本项目废气排放口为DA001排气筒,高度15m;采用隔声设备,夜间不生产,无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途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利用处置,****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利用处置;未设置事故应急水池,用无火花盛器或防爆型吸泵等收集事故废水,拟建一个事故应急池;按规范自行组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情况向社会公开 | 实际建设情况:工艺废气经抽风装置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再由15 m排气筒排放;燃烧废气经抽风装置收集后,再由15 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过滤,加强厂区车间通排风;本项目废水依托****园区小微分区厂房卫生设施经纳管后间接排放;本项目废气排放口为DA001排气筒,高度15m;采用隔声设备,夜间不生产,无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途径;危险废物拟委托******公司利用处置,****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利用处置;未设置事故应急水池,用无火花盛器或防爆型吸泵等收集事故废水,拟建一个事故应急池;本单位已于2025年3.24-25进行验收监测,并于2025.4.21-5.20将验收情况通过网络公示向社会公开。 |
| 经现场核实,本项目建设性质、地点、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与环评报告及批复基本一致,对照文件《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结合变动清单对比可知,本项目无重大变动。 本项目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方面,危险废物产生和贮存情况有变动。根据企业提供情况说明,本项目不使用润滑油,设备运维均由厂家上门维修保养,无废润滑油和废油桶产生。废活性炭按更换频次清运,直接由委托单位上门从设备收集清运,无需暂存。因此不设立危废暂存间。 本项目危废防治措施变动不涉及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不涉及重大变动清单条款,因此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正式投产前,你单位应取得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及时委托有资质监测机构进行监测;按要求开展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 实际建设情况:已取得,获得《关于****年产 1000 艘循环热风全自动、智能化滚塑船艇生产线项目污染物总量调剂意见的函》(2023年12月29日);已委托******公司,于2025.3.24与3.25完成验收监测;符合,企业已于2025年3月领取排污许可证。 登记编号:913********381156N001X。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6 | 0 | 0 | 0 | 0.06 | 0.06 | |
| 0 | 0.189 | 0 | 0 | 0 | 0.189 | 0.189 | |
| 0 | 0.019 | 0 | 0 | 0 | 0.019 | 0.019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01 | 0.001 | 0 | 0 | 0.001 | 0.001 | / |
| 0 | 0.037 | 0.114 | 0 | 0 | 0.037 | 0.037 | / |
| 0 | 0.0049 | 0.0055 | 0 | 0 | 0.005 | 0.005 | / |
| 0 | 0.105 | 0.111 | 0 | 0 | 0.105 | 0.105 | / |
| 1 | 隔油池、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企业配置1个冷却塔,用于磨粉工序间接冷却水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损耗,不外排。熔融拉丝工序挤出成条的料条经过冷却水槽进行直接冷却后,经切粒机切成为粒料。冷却槽内直接冷却水只补充不外排。冷却槽尺寸约为0.5 m3,约2周蒸发损耗完,每2周更换一次水。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水为员工生产生活期间产生的日常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高新区小微分区厂区现有卫生设施。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2025年3月24日、3月25日),本项目生活污水中的pH、化学需氧量、动植物油类及SS最大日均值均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的排放限值;氨氮最大日均值能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 |
| 1 | TA001滚塑、拉丝等废气治理设施 | ①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具体见下表1-1。②燃烧废气中的SO2、NOx的排放均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限值要求,企业从严按《**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相关限值要求进行管控:二氧化硫200 mg/m3、氮氧化物300 mg/m3控制 |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焊接烟尘、装模粉尘、滚塑废气、燃烧废气、磨粉粉尘、加热废气、粘结、融化废气、投料粉尘及拉丝废气等,具体废气污染物产生情况及治理措施见表3-1,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现场照片见附件8。本项目主要配置一套活性炭装置,对滚塑废气,粘结、融化废气,加热废气和拉丝废气进行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2025年3月24日、3月25日),本项目有组织排放污染物(DA001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均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特别限值要求。有组织排放污染物(DA001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均能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相关限值要求。 | |
| 2 | 移动式废气收集装置,布袋除尘器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9限值 | 焊接烟尘G1通过移动式废气收集装置收集,无组织排放,磨粉粉尘G5通过管道收集至布袋除尘器,无组织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2025年3月24日、3月25日),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均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9限值。 |
| 1 | 1)选用低噪声设备; 2)合理布局,高噪声备集中布置在生产车间的中间; 3)高噪声设备底部安装减振装置或减振垫; 4)车间为密闭式,所有引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 5)生产车间采用隔声窗、隔声门; 6)对设备加强维护保养。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约70~80dBA。为确保厂界噪声的达标排放,企业已采取以下降噪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2025年3月24日、3月25日),本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四侧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 1 | ①设置一间5m2危废仓库及一间6m2一般固废仓库; ②边角料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内存放; ③废油桶、废矿物油于固废暂存间内危废贮存分区存放。 | 一般工****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拟委托******公司处置;边角料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内存放;废活性炭按更换频次清运,直接由委托单位上门从设备收集清运,无需暂存。 |
| 1 | 用无火花盛器或防爆型吸泵等收集事故废水,建设一个事故应急池 | 用无火花盛器或防爆型吸泵等收集事故废水,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落实一个事故应急池,容积45m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包括医疗救护仪器药品、个人防护装备器材、消防设施、堵漏器材、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和应急交通工具等。本公司目前已配备的环境应急物资和设备情况见表3-6。本公司将继续完善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和设备。 ****公司已组建相应的内部应急处置机构,并安****救援队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备案,备案号330900-2025-004-L。 |
| 9号楼四楼部分面积897.00m2,****办公室、食堂;给水由市政给水管网供给;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搭建办公室、食堂;给水由市政给水管网供给;项目生活卫生设施依托原有厂区。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31962-2015)B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海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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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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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实施后,总量控制建议值VOCs量0.111 t/a、二氧化硫量0.001t/a,氮氧化物量0.114t/a。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实施后,总量控制建议值VOCs量0.111 t/a、二氧化硫量0.001t/a,氮氧化物量0.114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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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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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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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时委托有资质监测机构进行监测;按要求开展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委托******公司,于2025.3.24与3.25完成验收监测;符合,企业已于2025年3月领取排污许可证。 登记编号:913********381156N001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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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