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派位学校录取结果公告
附件 附件7月18日下午,2025****小学招收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以下简称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小学举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次派位在相关部门、****纪委、学校代表、社会监督员(报名家长代表)等共同监督下进行。****学校录取名单公告如下:
**二中派位录取名单
该校有房无户类已超过空余学位,
有房无户类派位录取名单扫码查阅
附件城南中学派位录取名单
该校有房无户类已超过空余学位,
有房无户类派位录取名单扫码查阅
附件文溪学校派位录取名单
该校有房无户类审核通过已全部录取,
其他类派位录取名单扫码查阅
附件城南小学派位录取名单
该校有房无户类审核通过已全部录取,
其他类摇号录取名单扫码查阅
附件**小学派位录取名单
该校有房无户类已超过空余学位,
有房无户类派位录取名单扫码查阅
附件虎山小学派位录取名单
该校有房无户类已超过空余学位,
有房无户类派位录取名单扫码查阅
附件文苑小学派位录取名单
该校有房无户类审核通过已全部录取,
其他类摇号录取名单请扫码查阅
附件温馨提示
1.**中学、****小学、**小学,****学校(小学)的有房无户类报名通过审核对象已全部录取,录取名单不再另行公布,可通过报名手机在“浙里办”查阅。
2.录取对象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并核实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3.请报名参加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派位并被录取(含派位录取和审核后直接录取)的适龄儿童家长,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学校电话或信息。
附件 附件二、二次补报名相关要求
附件 附件01
报名时间:7月22日上午8:30-下午5:30
02
报名流程:
手机登录“浙里办APP”——左上角定位到“**市”——搜索框输入“****学校学生入学”搜索——点在线办理 (或是点左下角“城市”——点“学在**”——选“入学一件事”——点击在线办理),填报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点击“确定提交”完成报名。
03
报名对象:
1.符合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派位入学报名要求的对象仍可选****学校报名。确实在**居住或务工,但因相关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相关报名要求的,小学就****小学、彭里小学、麻车小学、清湖小学、****学校;****初中、长台初中、上余初中、四都学校。
2.农村学校报名端口本次同时开放,本市农村户****学校的一同补报。
3.****小学、初中招生的户籍生对象,携带户口本、产权证(城郊户籍生不需要)原件、****教育局206室报名。
04
信息填报与材料上传:
1.正确选择相应类别。除有房无户对象单列优先派位外,其它类别派位不再单列也不分先后,均属同批次派位。请家长根据自身现有材料正确选择报名小类别。不属于有房无户但同时符合其它类多个报名条件的,要选择材料简洁明了的类别填报、上传。如经商者子女、就业者子女,****初中招生范围内16所小学毕业的对象,建议选择“就读毕业类”报名。
2.信息填报准确无误。准备上传的材料应与报名的小类保持一致,且正确填写适龄儿童、家长的户籍、身份证、联系电话等各项信息,确保一次过审。经商者子女、就业者子女报名时,企业“工商信息”要如实登记。
3.按要求上传材料。要按照拟报名类别要求上传住宅产权证,或居住证,或学籍单,户口本(出生证)等相应材料,充分且有效即可。拟报名经商者子女类别的,要避免仅上传工商执照,而没有上传纳税(或无欠税)或是经营发票等材料情况;拟报名就业者子女类别的,要避免社保、工资材料仅上传一项的情况,社保、工资材料要有务工者姓名、与务工单位关系等要素。材料上传完整、清楚,但并非越多越好。在完整清楚的前提下,相关材料可以合拍成一张照片上传。
05
录取原则:
1.各校优先录取招生区域内户籍对象。
2.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符合条件的,学校按照“不足全取,超额派位”的原则开展录取,相关要求参照《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公告⑩--****小学、初中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事项公告》。
3.学额有空****小学校按照“零门槛”要求,接受符合条件的在江随迁子女报名并安排就读。
06
**学校空余学额情况:
| 学校名称 | 空余学额 | 备注说明 |
| **中学 | 40 | ****学区 |
| 文溪学校 | 72 | ****学区,挖潜增扩 |
| ****小学) | 40 | 挖潜增扩 |
| ****小学 | 15 | / |
| **小学 | 65 | / |
温馨提醒
1.网报时间仅限1天,请勿错过时间。
2.****学校空余学额派位的,具体条件与要求请查阅**教育官微7月4日推送《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公告⑩****小学、初中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事项公告》相关内容。
3.**空余学额有限,仍未录取对象请****学校补报。
1
小学招生(含转学)咨询电话
附件2
初中招生(含转学)咨询电话
附件市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
0570—****671,****077,****221。
接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