甾体激素系列原料药及中间体生产加工项目

审批
湖北-十堰-丹江口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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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381MA49NGQ58P闻文
李勇**省**市丹**市
****开发区水都工业园白果树沟路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甾体激素系列原料药及中间体生产加工项目
2021版本:047-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兽用药品制造;生物药品制品制造C2710-C2710-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省**市丹**市 ****开发区水都工业园白果树沟路
经度:111.****667 纬度: 32.****4444****环境局
2021-01-07
十环函〔2021〕177号****
2023-11-2311190
1500****公司
****0381MA49NGQ58P****公司
****0381MA49NGQ58P******公司
****0381MA488M4T812023-08-01
2025-06-232025-07-14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迁建迁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醋酸去氢表雄酮77吨、去氢表雄酮60吨、表雄酮40吨、氢化可的松100吨、17α羟基黄体酮100吨、合成龙脑100吨年产醋酸去氢表雄酮77吨、去氢表雄酮60吨、表雄酮40吨、氢化可的松100吨、合成龙脑100吨
17α羟基黄体酮100吨不再建设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属于“十六、医药制造业”中的“化学药品制造,生物、生化制品制造”项目,生产属于化学原料制造属于“十六、医药制造业”中的“化学药品制造,生物、生化制品制造”项目,生产属于化学原料制造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处理站****园区污水管网,须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相应标准;****园区****园区污水管网,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处理厂建成投运前,该项目不得投产。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蓄热式热力焚化炉(RTO)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管高空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管高空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产生废气经酸洗+碱洗+氧化剂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相应标准限值要求;项目食堂油烟经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净化效率不低于80%)处理后排放,食堂油烟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生产设施及罐区产生的废气应加强设备密闭及车间通风换气,废气排放须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4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其中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未收集的硫化氢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各类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有关规定要求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加强预防,确保各项防渗措施落实,并加强维护管理避免污染土壤及地下水。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加强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贮存及使用过程的管理,并配套符合规范的贮存场所及操作规范流程已落实,生****处理站****园区污水管网,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相应标准;****园区****园区污水管网,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处理厂已建成投运。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二级碱洗喷淋+干式过滤器+沸石转筒吸附+2级催化燃烧(CO)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废气经酸洗+碱洗+氧化剂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相应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未建。生产设施及罐区产生的废气加强了设备密闭及车间通风换气,废气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4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其中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未收集的硫化氢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已落实。采用低噪声设备及有效减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已落实。项目设置有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废间(标准更新,危废暂存间相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签订协议并建立合规台账、一般固废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委托有处理能力单位进行处置,签订协议并建立合规台账。 已落实。经现场踏勘,项目车间、危废暂存间、仓库、污水处理站等均铺设环氧树脂防渗层,已编制了应急预案,完成了备案见附件10;项目已建设1200m3应急池,对于危化品管理已配置操作规范及应急措施卡(见附图)。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二级碱洗喷淋+干式过滤器+沸石转筒吸附+2级催化燃烧(CO)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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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处理站 ****园区****处理厂进水标准 污水处理站 悬浮物、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满足“排污****处理厂排水协议规定的浓度限值”;色度、硫化物、总氰化物、挥发酚、苯胺类、硝基苯类、铜、锌、总有机碳、二氯甲烷、急性毒性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2中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蓄热式热力焚化炉(RTO)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管高空排放 废气排放须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管高空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产生废气经酸洗+碱洗+氧化剂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二级碱洗喷淋+干式过滤器+沸石转筒吸附+2级催化燃烧(CO)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废气经酸洗+碱洗+氧化剂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相应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未建。生产设施及罐区产生的废气加强了设备密闭及车间通风换气,废气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4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其中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未收集的硫化氢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艺废气中氯化氢、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中污染物浓度限值;丙酮、溴化氢参照满足《(**地方)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年)相应的标准限值;污水处理站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中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相应的排放标准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等降噪 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等降噪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等降噪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预防,确保各项防渗措施落实,并加强维护管理避免污染土壤及地下水。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加强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贮存及使用过程的管理,并配套符合规范的贮存场所及操作规范流程 经现场踏勘,项目车间、危废暂存间、仓库、污水处理站等均铺设环氧树脂防渗层,已编制了应急预案,完成了备案见附件10;项目已建设1200m3应急池,对于危化品管理已配置操作规范及应急措施卡(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各类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有关规定要求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已落实。项目设置有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废间(标准更新,危废暂存间相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签订协议并建立合规台账、一般固废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委托有处理能力单位进行处置,签订协议并建立合规台账。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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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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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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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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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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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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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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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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