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2025年党建标示标牌制作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九隆街道**路44-3号。
成交金额:38984.10元(含税)。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需求:****公司****工作站****公司****工作站2****活动室,****公司汉庄、蒲缥、丙麻、板桥、杨柳、西邑烟站,****公司城子门、**、固东、界头、曲石、猴桥烟站,****公司姚关、甸阳、**、老麦、由旺烟站,****公司**、平达烟站,****公司鸡飞、**、柯街、耈街、卡斯、翁堵烟站,****公司,****公司)宣传栏党建展板。具体内容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服务地点: 1.党群活动室建设安装地点:****公司****工作站、****公司****工作站。 2.宣传栏党建展板制作更换安装地点:****公司汉庄、蒲缥、丙麻、板桥、杨柳、西邑烟站,****公司城子门、**、固东、界头、曲石、猴桥烟站,****公司姚关、甸阳、**、老麦、由旺烟站,****公司**、平达烟站,****公司鸡飞、**、柯街、耈街、卡斯、翁堵烟站,****公司,****公司)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及行业标准的合格的全新产品,满足采购人需求 |
五、公告期限
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3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询价申请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材料应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投诉人为法人时,投诉资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企业法人印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时,投诉资料必须有主要负责人或个人亲笔签字。不符合规定的投诉将不予受理;
2.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司****公司外网》《****内网》上发布。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
地址:**市**区**北路186号
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875-****667
2.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路53号 邮编:678000
联系人:石先生电子邮件:****@163.com
电话:0875—****986 传真:0875—****659
3.监督电话:****法规科(规范办)0875-****625
4.质疑电话:
****:0875-****986
****采购办:0875-****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