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7月工程规划许可证总平面图公示

审批
新疆-哈密-伊州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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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7月工程规划许可证总平面图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对****绿色智能新能源铝基新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20万吨)、**中能****公司260万吨/年煤炭提质项目、第十三师新****开发区骆****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规划调整、新星市****公司工业用高效节能管件及自****基地建设项目、****公司镁基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一体化项目-一期60万吨/年洁净炭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公司磨房技改建设项目、******公司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公司钢材、废钢加工建设(三期)项目、哈****公司年产10000吨活性炭项目、******公司年产1万吨活性炭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欢迎广大职工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

**中能****公司、

****开发区****公司、

新星市****公司、

哈****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哈****公司、

******公司

项目位置:第十三师新****开发区

项目规模:****规划用地面积395540.32㎡

**中能****公司规划用地面积136000㎡、

第十三师新****开发区骆****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8713.94㎡、

新星市****公司规划用地面积48707.52㎡、

镁基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一体化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81468.62㎡、

******公司磨房技改建设项目规划用地面积52922.869㎡、

******公司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3523.88㎡、

****公司(三期)项目规划用地面积52524.17㎡、

哈****公司规划用地面积23986.87㎡、

******公司规划用地面积33555.35㎡

公示时间: 2025年7月10日—2025年7月18日(七个工作日)

公示方式:****政府门户****开发区

附件:

备注:公示期内,对以上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送达、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相关单位(请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将对合理化意见、建议予以采纳,公示期结束后将不予受理。反馈材料必须包括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等。

地址:第十****工业园区管委会

联系电话:0902-****096

邮箱:****@qq.com

附件(1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