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干城乡**新村3.1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利厅关于印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水水保发〔2017〕381号)等相关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将《**县干城乡**新村3.1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县干城乡**新村3.1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县干城乡**新村3.1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监测总结报告》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如对《**县干城乡**新村3.1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县干城乡**新村3.1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县干城乡**新村3.1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监测总结报告》有异议,请向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及监测单位反映。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18日,共20个工作日。
1、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大平 173****6910
2、监测总结报告编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魏振军 136****1280
3、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姜百耿 153****6872
附件1:**县干城乡**新村3.1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附件2:**县干城乡**新村3.1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附件3:**县干城乡**新村3.1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公司
监测单位:**德隆新业****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