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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所建工程****医养项目位于**县崇儒乡崇儒街33号,项目用地面积5117.27㎡,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我局于2022年12月6日审定该项目规划方案设计。现建设单位申请变更方案,现将变更情况公示如下:
(一)经济技术指标变化:
1.总建筑面积8590㎡变更为7482.14㎡;
2.**建筑计容建筑面积5400㎡变更为5271.0㎡;
3.不计容面积1400㎡变更为421.14㎡,其中地下设备用房面积550㎡变更为421.14㎡,屋面构架层面积850㎡变更为0;
4.****基地面积1150㎡变更为1063.21㎡;
5.容积率1.41变更为1.38;
6.建筑密度36.84%变更为35.14%。
(二)建筑高度由21.75m变更为22.85m。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8日—2025年7月28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与该事项有关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主张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地址:**县福宁大道39****中心二楼210******局窗口);
联系电话:0593-****762。
附件:
1.****医养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变更批前公示内容
2.****医养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变更有关图片
******局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