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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方法》、《****保护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晋环许可函【****139号】)和《****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保验收与排污许可衔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市环发【2017】53号)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设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前需要向社会公众公开相关信息。我单位就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干粉砂浆项目
项目概要:****干粉砂浆项目位于**市**县杨村镇泉头村,本项目占地面积5648m2,****煤矿旧场地进行建设,北侧、西侧和东侧均为耕地,南侧为晋濮****公司,出厂道路经乡村道路与横杨线相连,不途经村庄。本项目实施后年产10万吨干粉砂浆(一条废石破碎生产线,一条干粉砂浆生产线),本项目已于2024年12月2日取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25年3月24日陵****管理局以陵审批字【2025】15号《****干粉砂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本项目于2025年3月开工建设,2025年7月竣工。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2025年7月,本项目各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部分建设完成,现投照相关规定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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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