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国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根据《****办公室关于探索开展自然**资产组合供应试点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办函〔2024〕52号)。****人民政府批准,**市****规划局与****决定以拍卖方式组合出让1(幅)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 块 编 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 地 面 积 (㎡)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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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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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J2025-1 |
谭家湾镇十方院村 |
国有20348.37 |
工业 |
50年 |
≥1.0 |
≥40% |
≤15% |
1276 |
131 |
| 集体45147.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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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工业地块按照“标准地”方式供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100万元/亩;亩产税收不低于10万元/亩。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7月19日至 2025年8月7日到**市****规划局2****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7月19日至 2025年8月7日到**市****规划局2****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7日17时。标书代写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8月7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拍卖会定于2025年8月8日15时在******交易中心进行。
七、****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区**镇**路6****储备中心);**市**区茶店镇金龙路海德公园15号楼一楼****交易中心)
联 系 人:杨涛;何经理
联系电话:0719-****632;132****6653
开户单位:****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开户行:******银行
账 号:820********527170
(****银行开设的财政专户)
**市****规划局
****
2025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