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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修缮工程
需求描述
本项目****学校南大门维修、红色广场等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等,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施工方案、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以及现场指令等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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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216.72 元 | 1(项) | 125,216.72 元 |
详见比选文件。
验收方式:
由采购人负责组织验收。
项目施工完成,质量符合本采购文件、国家及**市工程验收规范要求,由成交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由采购人组织开展对项目的验收工作,并形成专门的验收报告。在项目竣工验收时,成交供应商应提供验收报告及相关材料;验收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详见比选文件。
(1)本工程不支付备料款或预付款。
(2)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经验收合格后14天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办理完成竣工结算经审计定案并移交完整合格的竣工资料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金退还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工程款均拨付至承包人基本账户。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