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部支座(104河庄至衙前土建1标、融沪科创产业园、甬金衢上2标、甬金衢上5标)谈判采购项目第1次澄清回复/修改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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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支座(104河庄至衙前土建1标、融沪科创产业园、甬金衢上2标、甬金衢上5标)谈判采购项目第1次澄清回复/修改

采购补遗书(第1号)

致各投标人:

本补遗书作为****支座(104河庄至衙前土建1标、融沪科创产业园、甬金衢上2标、甬金衢上5标)谈判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书发给所有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本补遗书内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标书代写

****本部支座(104河庄至衙前土建1标、融沪科创产业园、甬金衢上2标、甬金衢上5标)谈判采购项目澄清

本次报价评审总分为90分,评审方法6.4第三款报价评审中响应报价得分计算第(4)点:“根据评审价与基准价对比,计算供应商的报价得分值。即:当评审价Ai>基准价C时,报价得分S=95*[1-(Ai-C)÷C];当评审价Ai≤基准价C时,报价得分S=95*[1+(Ai-C)÷2C]报价得分计算结果保留小数2位。”计算最高分为95分,与报价评审总分矛盾,正确描述为:“根据评审价与基准价对比,计算供应商的报价得分值。即:当评审价Ai>基准价C时,报价得分S=90*[1-(Ai-C)÷C];当评审价Ai≤基准价C时,报价得分S=90*[1+(Ai-C)÷2C]报价得分计算结果保留小数2位。”

请各参加本次采购的单位在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后,请于 2025年7月21日17点前通过“****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确定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

采购单位:****

2025年7 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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