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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朱湾镇人居环境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答疑澄清①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县朱湾镇人居环境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答疑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10.1.1招标代理服务费调整为:代理服务费具体金额: 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95%执行,收取75000.00元;代理服务费支付主体:中标单位。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10.1.2专家评审劳务费调整为:费用或支付标准:根据滁公管综(2023)51号“关于专家评标评审劳务费标准的补充通知”;支付主体:招标人。标书代写
注:此答疑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
地址:**县朱湾镇
联系人:许主任
联系方式:151****0157
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县定城镇长征西路
联系人:周彬彬
联系方式:138****6936
日期: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