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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7-21
****草原局、******厅、****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函》(晋林保函〔2025〕213号)的要求,****管委会在上一轮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的基础上,对五**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
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后,保留五**风景名胜区和五**国家森林公园。整合优化主要内容如下:
1、五**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后面积为60730.57公顷;
2、五**国家森林公园整合优化后面积为4837.79公顷;
3、五**国家森林公园占比90%的永久基本农田67个“天窗”回填,回填面积104公顷。
公示期:2025年7月21日—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