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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经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初审、人社部门复审、职能部门联审等程序。现将2025年第一季度审核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一、公示期限
2025年7月21日至7月25日,公示期为5个自然日。
二、审核依据
《**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实施细则(试行)》(洛人社〔2022〕78号)。
三、反馈意见方式
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和书面形式反映问题。书面材料需同时****社会保障局****管理科、****纪委。
咨询电话:****3898(博士、副高)
****3660(**区)
****2780(**区)
****2889(老**)
****4866(瀍河区)
****6606(**区)
****5982(伊滨区)
举报投诉电话:****3023 ****3289
四、反映情况基本要求
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内容具体。书面反映需署反映人真实姓名。受理部门将严格为反映人保密。
五、公示结果的运用
根据公示结果,对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
附件:**市2025年第一季度青年人才生活补贴通过人员公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