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7月1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8日-2025年7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24-****3033 ****4416 邮编:110200
联系地址:**市**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建设项目专区)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生物质锅炉改造项目 | **市**区肖寨门镇妈妈街村 | **** | **鑫恒****公司 | 本项目属于改建项目,位于**市**区肖寨门镇妈妈街村,投资35万元,拆除现有1台1t/h生物质锅炉,在原有锅炉房内重新设置一台4t/h配备低氮燃烧技术的生物质专用一体化锅炉,不新增占地。项目供水、供电依托现有。(具体详见报告表) | / | / |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锅炉为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的生物质专用一体化锅炉,并设置一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锅炉烟气通过1根35m排气筒排放。锅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气黑度排放浓度均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值标准。 2、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锅炉排污水和软水设备废水经两级沉淀处理(沉淀+澄清)后,全部回用于厂区内地面清洁及抑尘。 3、落实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用基础减振、隔声、消声、墙体隔声等措施。厂界四周的噪声贡献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 4、落实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废离子交换树脂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供应商回收,除尘器收尘灰、锅炉灰渣收集后全部外售综合利用,更换的废弃布袋由厂家回收。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5、落实土壤、地下水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将锅炉房地面按一般防渗处置。 6、落实沙尘防治措施 项目厂区内已进行硬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