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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厅关于严格执行责任清单推进简政放权提高矿业权政务服务效能的通知》(鄂土资规〔2016〕2号)以及《******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开发利用及生态复绿方案编制及审查管理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23〕612号)规定,现将《**省**青****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筑用**岩矿矿产**开发利用及生态复绿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8日止。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可针对方案有关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通讯地址:****二楼矿产**管理股
联系人:吴**
邮箱:****@qq.com
联系电话:0719-****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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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8日
附件:**省**青****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筑用**岩矿矿产**开发利用及生态复绿方案评审意见****0715.pdf
附件:**省**青****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筑用**岩矿矿产**开发利用及生态复绿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