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根据《****政府关于修改〈**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决定》****政府令第217号)、《**省水源****小组****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报批程序的通知》(云污防水源〔2020〕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市****社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您对划定方案若有什么意见或建议,请参与公众调查,谢谢您的支持!
一、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状况
****社区饮用水水源地位于**市****社区,设置取水口一个,根据实地调查结果,水源地实际取水量约355.7m3/d,属于中小型水源地。日供水量355.7吨,供水人口3040人。
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一)工作程序
在充分调查和了解水源地所在区域基本情况(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状况、污染源和取水点分布情况、供排水现状、饮用水水源水质现状、区域发展现状等)的基础上,结合相关发展规划及其最新发展动态,根据《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为主要依据,****环境保护部颁布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对**县1个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保护区划定。具体划定工作程序为资料收集、环境状况调查、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成果汇总。
(二)划**果
表1 **县1个乡镇级以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果表
| 水源地名称 | 水源地类型 | 指标名称 | 一级保护区 | 二级保护区 | 准保护区 | |||
| 水域 | 陆域 | 水域 | 陆域 | 水域 | 陆域 | |||
| 青龙社区饮用水水源地 | 地下水型 | 面积 | 0 | 0.0052 | 0 | 1.7842 | - | - |
| 保护区范围 | - | 以水源地取水口为原点,****中心半径为50 m的上游圆形区域,并结合地形边界定界 | - | 以水源地取水口为原点,以山脊线优化结合地形边界定界(一级保护区除外) | - | - |
三、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及联系方式
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政府
****政府地址:**市**县翠华镇**北路8号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该方案的支持程度;对该方案的建设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关心的社会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建议;对该方案涉及的交通问题等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非社会稳定性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二)公示地点、方式
公示地点:地方网站
公示方式:网上公示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在了解本方案建设有关情况后,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等方式,向编制单位、负责社****政府主管部门提交相应正式意见。
六、主管单位及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主管单位:****
地址:**市**县龙洞路103号
联系电话:****213
编制单位:******公司
地址:**省****开发区二环西路220号**软件园****基地)B座第五楼523-67号
联系电话:0871-****6260
邮箱:****@qq.com
七、有效日期
本方案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30日内。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方案或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与决策事项承办方或者编制方联系。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