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联社关于印发<2025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供企函〔2024〕359号)、《****联社关于下达2025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任务清单和补助资金的通知》(粤供企函〔2025〕14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控项目工作,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现公开遴选**县2025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条件
申报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省境内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的农资农技经营企业、******社、助****中心)等服务组织。
(二)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控制度,会计独立核算,资产及财务状况、信用记录良好;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在当地有健全的农资经营网络和一定的业务覆盖能力。
******社须为实施主体的第一大股东,且持股比例不低于34%。
三、实施内容及绩效目标
(一)资金补助标准和方式。2025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共100万元。补贴标准详见下表。
表1 2025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补贴标准
| 实施作物 |
补贴标准 |
| 粮食作物 |
1.病虫害统防统治最高限额50元/亩; 2.肥料统配统施最高限额50元/亩; 3.优质植保解决方案按指定目录农药零售价30%-40%补贴,最高限额40元/亩; 4.优质营养解决方案最高限额40元/亩; 5.地力提升最高限额84元/亩。 |
| 经济作物 |
1.优质植保解决方案按指定目录农药零售价30%-40%补贴,最高限额40元/亩; 2.优质营养解决方案不高于40元/亩; 3.地力提升不高于84元/亩。 |
(二)绩效目标。区域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重大农作物病虫危害损失率少于5%,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80%,化肥农药施用技术更加科学、规范,农民环保意识明显提高,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民满意度80%以上,开展农业技术培训100人次以上,实施面积2万亩,承担再生稻种植试点工作。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服务组织在申报日期截止前填写《**县2025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项目申报书》报送至****,内容包括:
1.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企业概况、人员机构情况、业务开展情况、财务状况等。
2.实施方案。包括项目投资规模、资金概算和实施计划;项目预期目标、社会效益;保障措施等。
3.佐证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以及开展服务的业绩等。
(二)申报格式
申报材料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申报材料有封面和目录,封面需标明申报单位、项目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
(三)申报时间
请各服务组织于2025年7月29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社联合社(**县紫城镇**街三巷8号)经营管理股,同时电子版扫描件发邮箱(****@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评审
由********小组成员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出达标的服务主体,报****领导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五)联系方式
单位:****联合社
通讯地址:**县紫城镇**街三巷8号
联系人:甘鹏,联系电话:0762-****264
附件:**县2025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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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1日
**县2025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项目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