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干江镇全域共富智慧旅游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双兴村传统石屋群改造工程(9号楼-11号楼)的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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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干江镇全域共富智慧旅游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双兴村传统石屋群改造工程(9号楼-11号楼)的变更公告


关于干江镇全域共富智慧旅游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双兴村传统石屋群改造工程(9号楼-11号楼)的澄清与修改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 原 第一章 招标公告3、申请人资格要求现更正如下:

3.1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建工程不作要求,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在投标人单位参保的社保缴纳证明;标书代写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标书代写

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标书代写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9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0上述3.4-3.8条款投标人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仅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资格后审,如不符合,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2)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日期更正为2025年07月07日。


(3)原定开标时间不作变更。标书代写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招 标 人:(盖章)

2025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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