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缺少]【澄清答疑】****科技园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澄清答疑】****科技园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 ||||||||||||||||||||||||||
| 标段编号 | JBSZ****455-04SJGH | 标段名称 | (园区开发地块配套电力工程-金陵石化 高端日化项目110KV土建部分)设计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7月21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7月29日 | ||||||||||||||||||||||||||
| 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施工 | ||||||||||||||||||||||||||||
| 公告信息 | 澄清修改公告
****中心) ****科技园配套基础设****园区开发地块配套电力工程-金陵石化 高端日化项目110KV土建部分)设计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JBSZ****455-04SJGH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07月21日 17: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资格审查业绩要求修改为:“投标人自2020年5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电压等级110KV及以上的电力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以合同为准;若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提供的合同中须能反****设计部分内容信息。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业绩与评标办法中的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标书代写 2、评标办法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分标准修改为:“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5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电压等级110KV及以上的电力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以合同为准;若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提供的合同中须能反****设计部分内容信息。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评标办法中的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不予认可。相关证明材料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标书代写 3、评标办法企业业绩评分标准修改为:“投标人自2020年5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电压等级110KV及以上的电力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以合同为准;若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提供的合同中须能反****设计部分内容信息。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评标办法中的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标书代写 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6修改为:“本项目提供电子版图纸及相关资料,请投标单位自行下载。链接:https://pan.**.com/s/1PWi1n2hFBqF5kScX5jhRDgpwd=15Yy,提取码:15Yy。未自行下载的,亦将被视为已获取电子图纸上及相关资料的全部信息。”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标书代写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06日 09:20 未改变。 标书代写
三、联系方式
****管理部门及电话:****管委会****交通局, 025-****9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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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