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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 项目名称 | **县国道G351石柱界至三百步段、恒都叉路口至绿岛源段预防养护工程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635.00 | |||||||||
| 项目编码 |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58****3377 | |||||||||
| 中标人 名称 | 工程 概况 | 合同 工期 | 质量 标准 |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元) | 项目负责人 | 履约担保金额(元) | |||||
| 保函 | 现金 |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银行保函 | 保证保险 | 担保保函 | |||||||
| **** | 本项目全长11.71公里,其中K2191+335~K2195+611段实施路面修复性养护:K2210+413~K2217+847 段实施路面微表处养护。道路的平、纵、横指标维持旧路原技术标准不变。 | 工期要求: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2025/7/7 | ****200.28 | 殷伟 | 注册证 | 渝250********0817 | / | / | 182960.02 | / |
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