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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 项目名称 | 彭水县芦塘乡鞍子岭等(2)个村市级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6474.89 | |||||||||
| 项目编码 |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8792 | |||||||||
| 中标人 名称 | 工程 概况 | 合同 工期 | 质量 标准 |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元) |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 履约担保金额(元) | |||||
| 保函 | 现金 |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银行保函 | 保证保险 | 担保保函 | |||||||
| **** | 实施规模为338.7255公顷。主要工作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 | 365日历天 | 工程质量合格,并达到国土**行业标准《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TD/T1041-2013)、《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TD/T 1013-2013)等要求,通过有关单位、专家的评审和竣工验收。工程数量要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完成。项目竣工后各单项工程发挥作用,得到项目区大多数群众的好评。 | 2025年7月9日 | ****719.87 | 周炜超/豆汝超 | 中华人民**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级职称证书 | 渝250********00446/011****03223 | / | / | 489897.59 | / |
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