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运输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交运输﹝2022﹞43号)、《****财政厅****运输厅关于印发〈**省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2﹞26号)、《****运输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省 十四五 时期农村道路客**市交通发展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云交运输﹝2023﹞12号)《****运输厅 ****管理局印发〈关于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交运输﹝2024﹞14号)要求,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现将2024年**省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方案结果公示如下:
一、分配意见
2024年**省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均分为费改税补贴、涨价补贴两个部分。
(一)费改税补贴部分。根据新一轮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 四个不变 ,费改税补贴基数不变,仍以2014年原执行数为基数,按去年统一标准测算,合计22370万元。
(二)涨价补贴部分。根据各州(市)农村客运、公共服务领域电动化推广情况,对涨价部分进行适当调整。
1.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包含支持示范城市创建、支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支持农村道路客运发展三项,合计补助26429万元。
2.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包含支持学生渡运、支持渡船更新改造、支持农村水路客运码头提升改造、支持农村水路客运安全保障四项,合计补助1223万元。
3.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包含支持新能源出租车运营、支持新能源公交车运营、支持示范城市创建三项,合计补助23965万元。
上述共计73987万元,各州(市)补贴金额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自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4日(5个工作日)。
三、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如相关单位对分配意见存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分配有关的情况和问题,我们对反馈问题者以及所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反映相关材料应加盖公章,写明理由和联系电话,****运输厅综合运输处,公示结束后,****运输厅将按程序开展2024年**省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相关工作。联系人及电话:杨宛钰,0871 ****566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