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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效能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39号)、《******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技能人才培养政策分层次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3〕31号)、《省财政厅 ****保障厅关于印发〈**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25〕52号)等文件精神,通过对培训补贴及鉴定补贴资料的审核,已核定应拨付补贴的培训机构4家,**社3家,企业4家。现将名单及补贴金额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2025年7月21日起至2025年7月25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当面反映或拨打以下电话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857-****292****开发中心)
0857-****825****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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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