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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对“**县2025****学校等17所学校维修改造项目(一标段)”(项目编号:**** ,标段编号:****-01)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发布如下: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1.2、专家评审劳务费,费用或支付标准:“专家评审费以实际发生为准”,现修改为“根据滁公管综(2023)51号“关于专家评标评审劳务费标准的补充通知””。标书代写
注:此答疑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
地址:**县定城镇幸福东路
联系人:许文祥、0550-****961
代理机构:****
地址:****装饰城二楼2221室
联系人:周其章、187****2953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