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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逾期: 否
中标候选人公示提交
招标人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2-123********130960B-****0626-000232-4 |
| 信息来源 | ****交易中心****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市**县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5-07-21 15:10:36 | 0 |
****受****的委托,****水厂建设工程初步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5年07月18日 10时00分00秒****交易中心****中心开标、评标,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定标候选人(按照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先后排序)进行公示。
****委员会评审推荐定标候选人为:
| 第/标段 | 定标候选人一 | 定标候选人二 | 定标候选人三 | ||||||||
| 投标人 | 名称 | **** |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安****总院****公司 | |||||||
| 地址 | ****开发区繁华大道7699号 | **省**市**区**南路363号 | 安****花园大道9号 | ||||||||
| 资料公示 | **** |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安****总院****公司 | ||||||||
| 投标报价 | ****000.00元 | ****000.00元 | ****000.00元 | ||||||||
| 工期 | 45日历天(含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并通过初步设计评审时间;规划设计方案、设备技术规范书编制工期满足项目实际进度需要) | 45日历天(含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并通过初步设计评审时间;规划设计方案、设备技术规范书编制工期满足项目实际进度需要) | 45日历天(含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并通过初步设计评审时间;规划设计方案、设备技术规范书编制工期满足项目实际进度需要) | ||||||||
| 质量标准 | 设计成果须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并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技术标准要求,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 设计成果须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并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技术标准要求,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 设计成果须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并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技术标准要求,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 ||||||||
| 主要标的,名称,数量 | / | / | / | ||||||||
| 服务要求 | / | / | / | ||||||||
| 投标人承诺业绩、信誉、荣誉 | / | 投标人业绩:**县县域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设计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水厂工程规划设计项目。 项目负责人荣誉:****水厂升级改造项目EPC总承包项目获2021年**省优秀勘察设计奖工程设计二等奖 | 投标人业绩:****水厂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负责人业绩:****水厂及配水管网设计项目。 投标人荣誉:****水厂迁建工程项目获2021年**省优秀勘察设计奖工程设计二等奖 项目负责人荣誉:****水厂二期(厂区)项目设计获2022-2023年度第二批**省优秀勘察设计品质示范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综合类一等奖 |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朱明亮 | 傅前君 | 尹文静 | |||||||
| 相关证书名称: | 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 给排水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 给排水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 ||||||||
| 证书编号: | 934********02073331 | ZG(2019)****04456 | ZG(2019)****04458 | ||||||||
| 技术负责人(总监代表): | / | / | /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专业甲级; 城乡规划编制甲级。 | 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城乡规划编制甲级。 | 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城乡规划编制甲级。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详见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 地址 | ****建设局大楼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冯先生 0559-****007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 地址 | **县**南路亿家华府五楼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江工 0559-****166 | ||||||||||
| 公示时间 | 2025年07月21日-2025年07月24日 | ||||||||||
|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 | 异议受理单位和电话:**** 0559-****166 联系人:江工 | ||||||||||
| 投诉受理单位和电话:**县****管理局 0559-****606 | |||||||||||
| 备注:1、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评标结果及上述所有中标候选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逾期或者不符合法定规定的,招标人一律不予接收。 2、依法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交的投诉应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依法需要先提出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异议。 3、上述异议、投诉可依法通过**市公共**交易系统提交。 | |||||||||||
招标人:****
招标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