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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县、****水利局:
根据《****办公厅****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1〕8号)及《****人民政府办公厅****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111号)要求,****水库除险加固要加快竣工验收工作,在2025年12月底前,2021年-2023年度66****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全部完成竣工验收,2024年度70****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竣工验收率达60%以上。截至目前,2021-2024年度**县2个、**县10个、**县2****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投资完成率低于50%,未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经研究,决定对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的14个水利建设项目16个责任单位及22个责任人(详见附件)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请项目所在县(市、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将本通知转发相关项目法人,并由项目法人负责传达至各责任单位。
附件:被通报批评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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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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