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7月21日拟对****年产10万只复合材料气瓶生产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5年7月21日拟对****年产10万只复合材料气瓶生产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台环建(三)示[2025]30号 | ****年产10万只复合材料气瓶生产项目 | **县健跳镇园东路3号 | **** | ****成立于2020年9月,位于**县健跳镇园东路3号,拟投资1500万元,租赁******公司所属空闲工业厂房,建筑面积为2976m2,新购置全自动中空吹塑机、四维自动缠绕机、固化烘箱、注塑机和水压试验机等设备,采用聚乙烯颗粒吹塑、注塑、玻璃纤维全缠绕、固化等工艺,建设年产10万只复合材料气瓶生产项目。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气:注塑废气和吹塑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固化废气、擦拭清洗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破碎废气设独立密闭的破碎隔间,加强设备密闭性,配胶废气、过胶废气、缠绕废气加强设备密闭性,减少无组织排放。 废水:项目间接冷却水、测试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纳管排放,废水最终经****处理厂处理后外排。 噪声:配套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等措施。 固废:一般固废收****公司,不得露天堆放,做好防雨防渗;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转移须实行转移联单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30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环境影****管理科
联系电话:****6206 ****6207 ****6017 传真:****6207
通讯地址:****广场路18****政府****中心环保窗口)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