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岗校区南苑一食堂油烟净化设备采购(单一来源)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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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

2、项目名称:卫岗校区一食堂油烟净化建设项目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卫岗校区一食堂建设油烟净化设备(部分利旧),净化系统包含离心拦截、静电、活性炭三重净化;此次采购还包含光解净化灯管采购。

4、预算金额:81200元(捌万壹仟贰佰元整),报价超过预算金额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由于建设计划发生变化,卫岗校区油烟净化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新增部分设施设备,考虑设备的兼容性以及施工的统一性,采用单一来源采购,避免系统对接风险,明确设备故障责任及维保责任。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根据校内招标采购结果,本项目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如下:

名称:**德****公司

三、谈判情况说明

1、书面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7月28日 上午11时45分

2、文件递交地点:****大学****餐厅305室

3、谈判地点:****大学****餐厅305室

4、谈判时间:2025年7月28日 上午11时45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投标代表具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内财务报表。

4、****政府采购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之一:(提供承诺书原件)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6、本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不允许转包。

五、投标材料要求

1、正式报价单(清单、含服务承诺、项目方案等);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公司委托函(包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材料和书面声明;

5、业绩合同复印件(如有)。

6、以上材****公司章(一正两副),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密封后递交,骑缝处必须加盖骑缝章。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联系人:刘老师 133****8778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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