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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司《关于**新增临停泊位收费标准的请示》(内交服司〔2025〕24号)收悉。为提升城市停车**利用率,进一步优化停车服务质量,按照《**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和《****关于进一步明确****临时占道停车相关事宜的通知》(内发改收费〔2021〕603号)关于临时占道停车区域车位实行动态管理的要求,经研究,同意交警部门对你司审批的皂角路、育才路等1000个停车位按照三类区域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批复如下。
一、三类区域收费标准为:当日停车收费30分钟(含)内停车免费,超过30分钟后当日停车收费为4元/车次。
二、《****关于进一步明确****临时占道停车相关事宜的通知》(内发改收费〔2021〕603号)中调整停车免费时间为30分钟是指单次停车30分钟(含)内离场的机动车则免费。
三、新能源车停车收费暂根据省、市相关减免政策执行,即2小时(含2小时)以内免费,超过2小时的停车费按普通车辆正常计费减半收取。
四、以下车辆免收停车费:机动车辆停放时间不足30分钟(含30分钟);车辆驾驶人持有残疾人专用驾驶证、军用(含武警)车辆、执行公务的制式警车、执法车、救护车、抢险车、殡仪车、邮政车等特种车辆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应当免收车辆停车费的情形。
五、你司应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根据批复停车收费标准,在显著区域设置停车收费标准公示牌,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社会监督,做好停车收费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严禁价外收费、重复收费、超标收费、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六、你司应严格按照相关土地政策,科学规划临时占道停车位,完善停车用地审批手续,严禁停车位违规占用土地规划红线、土地侵权、土地界线不明等不正当行为。
七、为进一步加强**临时占道停车位信息动态化管理,现将《****关于**临时占道停车新增临停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内发改价格〔2024〕428号)附件《**市****公司**临时占道停车位总清单(2024年9月版》动态更新为《**市****公司**临时占道停车位总清单(2025年7月版)》,该清单今后将根据你司**临时占道停车位的新增、调整等情况进行动态更新。
该批复自2025年7月19日起执行,期间国家和省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 1.新增三类区域停车位清单
2.**市****公司**临时占道停车位总清单(2025年7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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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