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单位---****委托,就共享电动单车运营业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内容及数量
| 采购内容 |
合同履行期限 |
| **县内拟投放不低于1500辆互联网租赁电动单车,成交供应商负责维护及后期服务等内容。 |
服务期6年 |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投标报名:
11、获取时间:2025年 7月21日至2025年7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现场领售。售价:工本费每套500元,收款单位(户名):********公司;开户银行:******联社营业部,账号:201********6948;
3、联系人:孔女士、1*******2。
五、报名时应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报名)或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报名,格式自拟)【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注: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单位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才具有投标资格。标书代写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投标人应于2025年08月11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县南前坊村里坞1号(常正检测三楼开标厅),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08月11日09时30分在**县南前坊村里坞1号(常正检测三楼开标厅)开标,投标人须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标书代写
八、投标保证金:
1.根据《****财政厅****政府招标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规定,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者中标人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应当按照本项目招标预算价2%的标准承担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天马街道大桥路36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程宁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98****2866
采购人质疑投诉联系人:赵磊
采购人质疑投诉联系电话: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县浙西世贸城15号楼333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孔爱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2
代理机构质疑投诉联系人:王俊
代理机构质疑投诉联系电话:0570-****909
3.****管理部门
名称:常****服务中心
地址:**省**市**县天马街道定阳北路415号
联系人:何科长
监督投诉电话:057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