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服务区日常维修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25年度服务区日常维修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1.1项目名称:****2025年度服务区日常维修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标段名称:/
1.2采购编号:****
1.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4采购内容及范围:****所辖服务区及停车区的日常维修改造勘察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匝道、边坡及植被、通道、广场地面、标识标牌、管网、综合楼、宿舍楼、公共卫生间、设施设备附属用房、汽修用房、景观改造、围墙、边沟、防水工程等项目的日常维修改造的工程地质勘察(含施工阶段需要补充的地质勘探)、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及勘察设计相关审查所需的图纸及项目实施期间配合施工的服务工作。具体设计内容以采购人实际要求的设计服务内容为准。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采购预算:勘察设计费用最高竞标限价为 920700 元;折扣系数 100 %,供应商所报折扣系数若超过 100 %,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6服务期:自采购人初次下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任务书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按采购人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7质量要求:各阶段、各专业工程勘察设计服务的深度及提交的成果均应符合现行相关规范、文件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年版)等。
1.8其他: /
2.供应商资格要求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4日23时59分止(**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标书代写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电子标服务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采购公告在**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com/)、****网站(http://www.****.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7.其他/
8.联系方式采 购 人:****
地 址:**市**区四新大道26****广场(东塔)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27-****6656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四新大道28号******中心34楼
联 系 人:何先生、柯女士
联系方式: 027-****8376、138****3609
监管部门:****纪委办公室
地 址:**市**区四新大道26****广场(东塔)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181****9972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2025 年7月
附录:
| 资质最低要求 |
| 同时具备: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注:需提****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或扫描件。
| 业绩最低要求 |
| 同时具备: (1)供应商近3年承担过1项单个合同100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设计业绩。 (2)供应商近3年承担过1项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的工程勘察业绩或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
注:1、对供应商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供应商是由若****公司****公司,****公司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公司****公司,其****公司的名义计算。
2、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扫描)件,近3年以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日期为准。如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业绩的项目特征指标时,可附该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3、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办公室等),****商场、金融建筑等),****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冷藏库、公路服务****派出所、仓库、拘留所)等(下同)。
4、若同一业绩同时满足以上(1)和(2) 两项业绩要求评审指标的,可以重复计算。
| 信誉最低要求 |
|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七、 资格审查资料中(二) 供应商信誉声明”)。
| 人员 |
数量 |
要求 |
备注 |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及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证书,且近3年承担过1项单个合同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业绩 |
注:1、须提供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复印(扫描)件、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连续3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2、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复印(扫描)件,近3年以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日期为准。如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项目的特征指标时,可附该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3、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