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所、财会代理机构:
****拟组织开展202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就该项目进行采购前询价,****事务所、财会代理机构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精神,落实2025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安排,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国预算法》等法律规定,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5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5〕7号)、《****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督〔2025〕14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开展202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二、检查对象及内容
对我区7****事业单位及1家国有企业开展检查。重点检查2024年度各单位执行财经法规有关情况,如有必要,可追溯至有关年度和延伸至相关单位。
行政****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主要检查预算管理、资金支付管理、货币资金管理、会计管理、内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账户管理、往来资金管理、票据管理、决算管理、存量资金管理、基建预决算管理等13方面的内容。重点企业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商誉、会计估计等方面,以及申请或获得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小巨人”等资质的企业;持续关注单位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情况;坚决遏制利用估值、判断等方式滥用会计准则的违法动机,严厉打击虚构经济业务、虚增利润粉饰报表、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移交同****保障部****机关处理。
****事务所(代理机构)需于9月21日前出具每个单位、国企的工作底稿、检查报告(附表)、汇总报告(总表)等电子档和纸质版资料。
三、资质要求
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均加盖本单位公章):
1.公司情况简介(成立时间、持证人员规模、****行政事业单位审计活动情况)。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报价书。
四、报价方式
拟参****事务所、财会代理机构,可致电****了解相关单位财务情况。请于2025年7月24日(周四)17点前将最终报价书(加盖公章并扫描)及相关证明文件发送到以下邮箱(邮箱地址:****@qq.com),逾期不再接收,********事务所资质后确定服务提供方。
联系人:曹珊 电话:0832-****863 188****8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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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1日